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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按规定必需要安装厨房自动灭火系统装置呢?
文章出处 : 尚安消防 文章编辑 : admin 阅读量 : 683 发表时间 : 2024-11-19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简称为厨自灭装置,是当前商业厨房灶台油锅意外起火时极为有效的自启动灭火设备。它主要由设备主机箱、驱动气瓶、灭火剂贮存容器、机械控制阀、水流阀、管路、导索、感温机构、物化喷嘴等部件构成。该装置能够在启动后的 3 - 8 秒内迅速扑灭油锅起火,同时打开水流阀,实现降温以防止复燃,是目前商业厨房灭火设备中市场选择较多的一种。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在商业餐饮、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工厂等商业厨房后厨有着广泛的应用。对于规定中哪些地方需要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这一问题,小编在此进行简单梳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规定内容


  1. GB 50016 - 2014《建设设计防火规范》(2018 年版)
    8.3.11 条规定,餐厅建筑面积大于 1000m² 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

  2. 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3. JGJ62 - 2014《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6.1.9 条指出,高层旅馆建筑的厨房内宜设置厨房专用灭火装置,当设有厨房垃圾道、污衣井道时,井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4.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 号
    第三十四条规定,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6. 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63 号
    第十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二)在厨房的规定部位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6. 《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七条规定,火灾高危单位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二)在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的厨房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7.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沪府办发【2013】62 号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器材)规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控制室应配置应急救援设备、消防检查装备、厨房区域应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

  8. 《关于推广运用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通知》广公消【2007】96 号
    使用范围规定,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 500㎡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 500㎡的餐饮场所的既有厨房和规模较大的单位自用食堂应逐步安装使用该装置。

  9. 《关于推广运用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通知》穗公消(防)【2007】11 号
    运用范围规定,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要运用于餐饮场所厨房,重点是高层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 500㎡的餐饮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既有 500㎡以上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非防火重点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使用该装置。

小编总结


以下场所必须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1. 建筑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个别地区为 200、500 平方米)的餐厅或食堂。

  2. 有明火作业或高温用油情况的食品加工场所的明火、用油部位。

  3. 建筑面积超过 10000 平方米公众聚集场所内的酒店、餐厅、食堂。

  4. 位于公用建筑使用单位内的、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或地下面积超过 500 平方米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餐厅或食堂。

  5. 地下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的商场、市场内的餐厅或食堂。

  6. 床位超过 200 人的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内的餐厅或食堂。

  7. 床位超过 1000 人的寄宿制学校内的餐厅或食堂。

  8. 座位超过 3000 人的体育馆内的餐厅或食堂。

  9. 座位超过 30000 人的体育场内的餐厅或食堂。

  10. 建筑面积超过 2500 平方米且同一工时用工人数超过 100 人的加工型劳动企业餐厅或食堂。

  11. 建筑超过 50 米的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广播电视楼、财贸金融楼的餐厅或食堂。

  12. 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民用建筑内的餐厅、食堂。

  13.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 5 万平方米的集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的单体、多栋商业建筑及组合体。

  14.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全国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藏全国、省重点保护文物的公共博物馆、档案馆的餐厅或食堂。

  15. 设计规模中型以上甲、乙类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生产企业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餐厅或食堂。

  16. 省或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列入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的其他单位的餐厅或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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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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